第08版:本地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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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2日 星期

电动车轮胎接连破损 商家免费换了


市民求助:10月7日,市民李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3139148,称自己8月底在市区解放路南头附近购买的一辆电动车接连出现轮胎破裂,希望商店给换新轮胎时遭拒。

记者调查:市民李女士今年8月底在市区解放路南头附近某商店购买了一辆品牌电动车,骑了不到半个月电动车的后轮胎出现了漏气。发现漏气后,李女士来到了该商店,该商店工作人员为李女士修补了轮胎;9月中旬,李女士发现电动车后轮胎再次漏气,之后李女士又找到该商店,该商店对其轮胎再次修补。但10月7日,李女士发现电动车后轮胎又一次漏气。随即,李女士来到购买电动车的商店,要求商家调换新轮胎。但李女士的要求遭到了拒绝。“商家说只负责修,不负责换,说轮胎不在三包范围内,但这新电动车接连漏气,我实在不相信修补后还能骑多久。”

接到李女士反映的问题后,记者与该家电动车销售店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在出售电动车时,就已经告知顾客,轮胎不在三包范围之内,因为轮胎很有可能是顾客自己不小心扎破的。对于李女士电动车接连漏气的现象,他们只能对其电动车轮胎修补,不能更换。

协调结果:李女士的轮胎到底在不在三包范围内,商家的告知是否有效呢?就此,记者采访了市长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文奇,刘文奇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该商家是有义务保证售出电动车的质量,轮胎也在三包范围之内,理应为消费者进行更换。而商家在出售电动车时单方面发出的“轮胎不在三包范围内”的告知,属于免去自己责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做法,该告知是无效的。

在记者的协调下,最终该商家为李女士更换了新的轮胎。李女士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帮办记者 陶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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