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姐,老板说我表现好,干活卖力,给我涨工资啦。”“旭姐,我爸妈说我进步可大,让我好好谢谢你!”陈玮旭见到小健最近总是抑制不住喜悦之情向她汇报自己的表现,由衷地为小健的改变感到高兴。
陈玮旭是召陵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科科长,与她相熟年龄略小的人都亲切地叫她旭姐。旭姐与小健的不解之缘还要追溯到一年前。
2016年7月23凌晨,当时才17岁的小健(化名)去一家网吧找人,趁别人熟睡之际,顺手将其放在电脑桌上的一部手机盗走,价值2000余元。同年9月1日,小健被公安机关抓获。案件移送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陈玮旭依照程序对小健展开社会调查,了解到小健先患有先天性残疾,行动不便,小学毕业辍学在家。家中兄妹四人,父母均务农,家庭条件和生活环境都非常不好。
考虑到小健是未成年人,且系初犯、偶犯,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对社会危害不大,本着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原则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陈玮旭建议对小健作附条件不起诉,并提交该院检委会讨论通过。
为使小健甩掉思想包袱,重新回归社会,陈玮旭根据小健自身的特殊情况和生活环境,为其制订了专门帮教计划,亲自为其做心理辅导,鼓励小健勇于面对新生活。并对小健的生活情况和日常行为进行跟踪考察,定期与小健联络谈心,交流思想,随时掌握其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
陈玮旭以大姐般的热情和温暖感化着小健,使小健逐渐消除心理上的阴霾。为了解决小健生活上的窘迫和家庭经济上的困难,陈玮旭不厌其烦地多次跑到小健作案的那家网吧,说动网吧老板聘用小健做了一名网管,既能发挥特长,还能拿到工资,小健做得得心应手有滋有味,网吧老板看他做得不错,还主动给他涨了工资。
“谢谢陈检察官!如果不是遇到陈检察官,这孩子的一生可能就毁了。陈检察官挽救的不只是俺的孩子,这是挽救了俺全家呀!”小健父亲说出这话时, 眼眶里溢出两行热泪。
贾 伟 许 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