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逾期未年审上路行驶,被交警查获后会受到严厉处罚,一旦发生事故还会被保险公司拒赔。10月11日,漯河高速交警在辖区例行检查时,查获1辆逾期未年检的车辆,对当事人张女士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及时制止,安全隐患得以及时消除。
当日17时05分许,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南洛高速公路执勤大队在漯河西执法服务站执勤时,突然接到辑查布控系统预警信息:一辆车牌号为豫D的小型普通客车逾期未检验,正朝着执法服务站驶来,民警立即组织拦截。随后民警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车检验有效期为2017年4月30日,已经逾期5个多月没有年审。
民警通过系统进一步了解到,该车驾驶人张女士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她的行为属于无证驾驶。经询问得知,其丈夫昨天晚上上夜班,太疲劳,因父亲生病住院,从叶县往漯河中心医院赶,就让他坐在其后面照看不满周岁的孩子,自己开车。
民警对张女士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张女士无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处以记3分罚款1700元,因其认错态度较好且孩子还在哺乳期内未并处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
张鸿雁 王秀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