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郝河庆)10月31日,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经过逐级遴选、层层审核、择优推荐等程序,并经省选树活动组委会审核评议,来自我市召陵区老窝镇的胡彩丽和全省另外10人,被确定入围第二届“河南省乡村好媳妇”候选人名单。
今年42岁的胡彩丽,自小被老窝镇胡国栋夫妇抱养。1986年,养母被牛踩伤,住院治疗,11岁的胡彩丽主动承担部分护理任务,学会了生火做饭,还经常帮母亲洗头、擦身,在她的精心护理下,母亲很快得到康复。1988年,养父带其去周口市商水县亲生父母家里与亲生父母相认。初中毕业后,胡彩丽外出打工,工资除生活费外全部用来孝敬四位父母。胡彩丽结婚后,与丈夫共同赡养起亲生父母、养父母和公公婆婆六位老人。
婆婆去世后,胡彩丽又说服公公,张罗着为他找老伴,并一手操办了老人的婚事。老人婚后,胡彩丽对待继婆婆也和对待亲婆婆一样尽心尽力。2004年,生母有病,她主动把母亲接到家中,寻访名医为其治病。现在,胡彩丽夫妇在距离三个家庭都较近的老窝镇上开了家小店,经营灶具,并帮人充液化气、送桶装纯净水。夫妻俩诚信经营,努力打拼,她现在最想做的事,就是能挣点儿钱建个养老院,到时候把三个家庭的父母接到一块儿,成立个热热闹闹的大家庭,同时也能让社会上其他老人进来享享福。
据介绍,胡彩丽此前已经荣获“中华孝亲敬老楷模”称号,2017年全国“最美家庭”,2013年省级五好文明家庭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