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微信里还有钱,先把这些钱转给你,剩下的让朋友过来还,千万别拘留我……”近日,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赶到漯河某工地,在被执行人李某的工地将其控制,得知自己再不兑付执行款要被拘留,他赶紧表示配合执行。
2015年8月,陈某将手里工程转包给李某并签订了合同。在施工过程中,工人因安全设施不到位发生事故,李某不愿对此事负责。陈某遂将李某起诉到法院,源汇区人民法院判决李某赔偿原告255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躲避不见,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李某多次对法院下达的执行通知书置之不理,执行法官追踪李某活动规律,在李某工作的工地将其控制。
李某表示自己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告诉李某,如果不履行义务,将会被拘留甚至会因为拒执罪承担刑事责任。李某这才慌了神,拿出手机将微信余额内的钱全部转给执行法官,剩余尾款李某联系朋友驱车赶到工地,当场还清所有被执行案款,案结事了。
陈 戈 赵现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