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时评/要闻
本版新闻列表
 
下一篇
2017年11月15日 星期

“规范广场舞”只是一个开头


□戴先任

国家体育总局11月13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体育部门要多措并举增加广场舞健身活动场地供给,鼓励适合广场舞健身的体育场地在发挥原有体育功能的前提下,采用分时段办法向广场舞健身爱好者开放。(《新京报》)

近年来,因广场舞引发的冲突争端屡见不鲜:噪音污染、争夺场地……由于此前我国对广场舞没有明确的规范,没有权利边界,广场舞大妈与其他市民之间发生冲突也就在所难免。同时,对于公共场所管理者来说,没有明确的规定也让他们无所凭恃,没有底气去对广场舞大妈的逾规行为予以规劝与制止。

此次通知对广场舞提出了明确要求,例如提出不得在烈士陵园等庄严场所开展广场舞健身活动,不得因广场舞健身活动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学生上课和居民正常生活等。这为广场舞大妈划清了明确的权利边界,也让其他居民可以据此捍卫自己的正当权利。同时,公共场所管理者也能据此加强管理,化解广场舞健身活动中产生的矛盾冲突。

当然,造成广场舞冲突的根本原因,还是没有合理的场所跳广场舞。为此,通知提出要多措并举增加广场舞健身活动场地供给,鼓励适合广场舞健身的体育场地在发挥原有体育功能的前提下,采用分时段办法向广场舞健身爱好者开放等。

通知迈出了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重要一步,但要真正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让城市里各个群体都能各得其所,不至于因为健身场所缺乏而冲突不断,各地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并有实操性的管理规范。同时,更要从根本上解决民众健身场所缺乏的问题,如盘活学校等体育场所资源、在城市建设时做好合理规划等,这样才能更好地安放民众的健身权利。


下一篇
鄂ICP备05006816号
Copyright@1984-2006 China water transport.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运报刊社 版权所有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6.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