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吉伟德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一组致癌物清单引发关注。这份清单将致癌物分为一至四类,其中,不少生活中的“常见物”被列为一类致癌物,记者注意到,一类致癌物共有116种,备受国人喜爱的“咸鱼”也在其中。(详见本报昨日14版)
“咸鱼”被列入致癌物清单并不新鲜,早在2012年它就被确定为一类致癌物。再度入榜不过是旧事重提,依然能引发广泛关注,其原因不外乎有两个方面:一是“咸鱼”作为一种常见食品,在一些地方食用率极高,难免会引起公众对健康因素的担忧;二是基于“谈癌色变”的同理心,以及对诱发癌症常识的相对缺乏,让人内心产生恐惧。
饮食只是诱发癌症的一个方面,除此之外还有遗传、环境等各种影响因素。尽管很多人长期食用咸鱼,却未必会患癌。只有诸多因素的叠加,比如长期的作息不规律、饮食不正常等,才会导致癌症的产生。
调查显示,近20年来,我国癌症发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致癌因素主要包括慢性感染、不健康的生活方式、环境污染和职业暴露等,预防和减少癌症发生的形势异常严峻。
保护环境、扩大筛查和早防早治是一个方面,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减少致癌因素的产生,离不开个体的自觉行动和全民的广泛参与。让个体基于对患癌风险的敬畏,而改变自身的生活方式和饮食习惯,实现对自身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
“咸鱼被列致癌物”最大的意义在于对个体生活习惯的提醒。大量证据显示,癌症患者中约有60%到80%的患者是人为因素致病的,减少或消除这些人为因素就能预防6至8成的癌症。在“咸鱼被列致癌物”颠覆传统认识的同时,公众应由此掌握更多的医学常识,恪守行为底线并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和饮食习惯,实现自我干预和控制,如此才能真正有效避免和预防癌症的发生,也不会基于无知而产生莫名的惊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