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时评/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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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1日 星期

安装GPS 别搞“自愿”


□李小将

近日,陕西宝鸡多名市民反映,在市区骑摩托车时被交警拦下,要求安装价值210元的GPS,不安装不给驾驶证和行驶证。对此,宝鸡市公安局回应称,安装属于自愿,个别单位在推进过程中方法存在问题,将进行改进,消除误会。(《华商报》)

安装GPS的好处不言而喻,不但能有效防范摩托车被盗,而且在车辆被盗后可向警方提供有价值的破案线索。但问题是,GPS不像牌照和行驶证,每辆车必须具备,不安装上路也不违法,安装与否,完全取决于市民自愿,任何人无权干涉,更不能强制安装。

这种“误会”是怎样造成的,其实大家的心里早有了答案,不是市民不领情,而是交警不答应,变着法子让你非安装不可。这种法子,既涉嫌权力滥用,也涉嫌强买强卖。

在自愿这件事上,尤其关乎广大市民切身利益的,不管是谁,还真不能动歪脑筋,耍手段,哪怕事办不成,也不能让市民感到不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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