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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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2日 星期

奇葩证明折腾人


□宋 潇

近日,贵阳中医学院在其官网上发布了一则通知,告知各单位:“学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就读专业、学制、学历、学位等情况,贵单位应取消此类证明或材料。”该校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说,学校发布这一通知,就是希望能让学生少一些折腾。(详见本报今日14版)

站在企业角度来讲,对毕业生的学历真实性保持基本审慎和严谨把关的态度,确实很有必要。可问题在于,一些单位的招聘人员根本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只知道领导这么要求,只知道以前是这么做的,便稀里糊涂地要求学生开具这个那个。若上述要求是基于担心学生学历、简历造假等因素,或许还能理解,怕就怕一些单位“装糊涂”,明知学历证明是多余的,也要让学生“多跑一段路”。

其中体现的,绝不是什么类似对单位和个人负责的精神,而是职场招聘程序呆板化的一面“镜子”,即“以往怎么做现在也就怎么做”。殊不知,在简政放权深入推进的背景下,这样的证明已经显得越来越不合时宜,如今在学籍网和学信网上都能查到学生的相关信息,通过信息共享就能解决的问题,却非要折腾学生自己来提供。

说到底,此事和以往一些市民被奇葩证明折腾的例子,其实都是一个性质,都是审批过多、程序烦琐、效率低下的体现。并不是说审查学生的学历不好,而是希望企业在对招聘人员进行筛选时,不要墨守成规,更不要人为地添加一些不必要程序,否则到最后,不仅折腾了学生和学校,更会空耗社会运行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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