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法制天地
本版新闻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2017年12月1日 星期

买卖合同起纠纷 化解


2017年11月12日,漯河市某机电有限公司与漯河某设备有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同时领取案件款7万元,案件执结。

漯河市某机电有限公司诉漯河某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郾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漯河市某机电有限公司提供了2014年11月18日到2016年1月29日的68张发货清单,总计108311.5元,发货清单上单位写明漯河某设备有限公司,有漯河某设备有限公司员工赵某某等6人签字。已还一部分,下欠90695元。法院判决漯河某设备有限公司支付漯河市某机电有限公司90695元。

判决生效后,漯河市某机电有限公司向郾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漯河某设备有限公司支付90695元,履行生效判决书义务。在法官多次调解后,双方和解,漯河市某机电有限公司领取案件款7万元,案件执结。

齐江涛 庞晓阳 张林军


上一篇  下一篇
鄂ICP备05006816号
Copyright@1984-2006 China water transport.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运报刊社 版权所有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6.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