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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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日 星期

范仲淹和义庄


编者按:

在我国,使用“志愿者”这一词汇的时间还不是很长,但是志愿服务的思想却源远流长。博施济众、扶危济困、热心公益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的许多思想家、政治家以及民间士绅、百姓都是这种观念的倡导、力行者。从今天起,我们开设“仁爱中华”栏目,向大家介绍中国传统文化中与公益事业有关的故事和学说、思想等,以飨读者。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是宋代名臣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的传世之句,更是其一生的真实写照。范仲淹幼时丧父,随母改嫁到朱姓人家,生活极其凄凉,终年难得一饱。

后来范仲淹考中进士,官至参知政事。由于这段童年经历,范仲淹深知穷人生活的艰辛,于是他创立了为宗族共同体谋福利、抚养族人的“义庄”。义庄的得名与“义田”联系在一起。义田是由宗族中的一户或者同族人共同拿出若干田地,将收取的地租用来赡养同宗族的贫穷家庭。后来进一步发展,又在义田内建筑房舍,逐渐扩大成为庄园,称作“义庄”。范仲淹先后在苏州和吴、常两县置田亩立义庄,用义田的收入来救济贫穷的族人。为了教育自家子弟勿独享富贵而置族人贫苦于不顾,他还专门写了《给诸子书》的家训予以训诲。

范仲淹不仅慷慨解囊,购义田,建义庄,而且为了使之代代相传,他还专门制定了范氏的宗规族训《义庄规矩》。据民国《吴县志·义庄》记载,范氏义田原来只有1000多亩,但由于范氏族人不断捐助,到了清朝宣统年间增加到5300亩。义庄维持竟达800年~900年之久。

范仲淹首创的义庄,稳定了个体小农经济,扶助了宗族内的鳏寡孤独和贫穷者,使其避免沦为无产游民,是一种值得称道的善举。同时,义庄的设立,也有利于社会安定、减少犯罪,因而受到了朝廷的褒奖和政府的支持。宋英宗治平元年(1064年),范仲淹的儿子范纯仁鉴于一些不守规矩的族人导致义庄难于维持的状况,上书皇帝,请求朝廷降旨,要地方官府对违反《义庄规矩》的族人,“许令官司受理”。皇帝照准。这样一来,各地官员、士绅纷纷效法,竟然成为一种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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