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本地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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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5日 星期

打碎一只碗 非让买一套


市民求助:损坏别人的物品理应赔偿,可是12月13日市民徐平女士在逛街时不小心打碎了商场里的一只骨瓷碗,却被店方要求将整套餐具买走。徐女士对此表示无法接受,双方僵持之下,徐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3139148求助。

记者调查:记者立即来到发生争执的市区交通路一家商场的某餐具专柜,徐女士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我也是无意间逛到这里,看到骨瓷餐具特别好看,就拿起了一只碗看了一下。听说骨瓷的东西透光特别好,我就想举起来看一下,没想到一不小心就摔碎了。”

徐女士意识到了是自己的失误,当即表示愿意赔偿碗的损失,可是店方却告诉她得把整套餐具买走。店方对此向记者解释:“我们的餐具都是整套出售的。这位女士打碎的餐具一套是36头,少了一件,我们就无法出售,所以只能由消费者买下来。”

记者看到,这套餐具的标价是1080元,在这家店内的商品中属于中档价位。店方表示,这已经是调整后的优惠价了,考虑到徐女士并非故意,他们可以给徐女士再打个9折,即970元。而徐女士却说,自己只是进来看看,根本没打算买这么贵的餐具。

部门说法: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记者只好拨通了市消协的电话。市消协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损坏商品进行赔偿无可厚非,但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的做法显然不妥。商家应联系供货方,要求补发一只同样的碗,可由消费者承担相应的合理费用。

听了市消协的意见,店方与供货方取得了联系,落实了该种商品可以补发。因涉及商业机密,店方将补发的相关费用告诉了徐女士,徐女士对此表示认可。

帮办记者 杨 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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