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法制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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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5日 星期

运用商誉威慑成功执结案件
源汇区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3日,源汇区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通过商誉威慑形式成功执结一起执行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 据了解,漯河某食品公司与某纸箱厂因货款纠纷引发了诉讼,最终法院判决食品公司偿还纸箱厂21万余元。食品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纸箱厂向法院申请执行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名下8万元银行存款后,发现其名下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但从与被执行人负责人的接触及申请执行人的反映中,执行法官感觉被执行人有偿债能力,只是一时未能发现线索。

经过多方调查努力,执行法官终于发现被执行人在一大型商场租用的店铺还在正常营业。接下来,就对该店铺内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封。但此次查封与以往有些不同,“我们考虑到被执行人毕竟是商业主体,一定会关心自身商业信誉,因此我们查封过程中,都是在店铺在售商品的显著位置上张贴封条,以使商场工作人员、消费者均能轻易了解到店内商品被查封的状态,使财产查封手段同时起到商誉威慑的作用。”案件执行法官余运所解释道。执行法官为防止被查封商品被移动,还对查封现场进行拍照,固定相应位置,并告知店铺工作人员擅自移动被查封商品的法律后果。执行措施采取后,被执行人在售商品被查封的情况立即成为关注的焦点,周边店铺及家居商场均对被执行人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做法作出负面评价。在多方施压、商业信誉受到影响的情况下,被执行人终于筹措资金,于执行措施采取后一周内,全额履行了偿债还款义务,案件得以结案。

陈 戈 赵现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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