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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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7日 星期

“手机定位员工”应有度


□李小将

近日,沈阳市一家外贸公司的销售经理蒋桐,趁中午休息时带着手机外出办理个人业务,被移动考勤APP定位到外出,她因此被公司通报批评并罚款200元。蒋桐认为,手机定位考勤给员工套上了一道“紧箍”,好像随时随地都有一双眼睛盯着你,太不自在了。(《工人日报》)

通过移动考勤APP定位员工,对公司掌握员工活动轨迹,杜绝擅离岗位等懒散现象有一定作用,但这里有个前提条件——工作时间。如果并非工作时间,比如下班、午休,员工该有自由活动的权利,公司无权掌握其行踪,更不能窥视其去了哪里,做了什么。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公司制定规章制度,以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本无可厚非,但制定的规章制度一定要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把握好尺度,不能为了公司效益,全然不顾员工的权利,更不能打着各种幌子,侵犯员工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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