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淳艺
4月21日13时40分许,广西桂林秀峰区村民在桃花江划龙舟时,两艘龙舟发生侧翻57人落水。当晚,记者从桂林市政府获悉,翻船事件致17人死亡。目前,公安机关已对牵头组织活动的两名人员进行控制。(详见本报4月23日14版)
翻船事故频发,折射出龙舟运动亟待规范。目前,除了中华龙舟大赛等官方赛事外,龙舟运动更多大都是民间自发组织,既缺乏经验,又没有专业知识。一些主办方甚至刻意增加难度,以提高运动的观赏性,却忽视了风险防范。
现行《龙舟竞赛规则》是2003年颁布的,其中对于比赛场地、运动员、水上安全等有具体规定。遗憾的是,这些规定在现实中并未得到有效执行。桂林这起翻船事故中,就存在多处违规行为。比如,规则要求赛场应设在静水水域,而出事的桃花江水域,水流较急且有漩涡。规则要求运动员一律要穿上救生衣,而据目击者和视频资料显示,出事时龙舟上的大多数人没有穿救生衣。此外,规则要求配备救护船和救护人员,但这在现场并没有,第二艘龙舟在去营救第一艘龙舟时同样发生侧翻。
对于任何一项运动来说,安全都是第一位的。诚然,民间自发的龙舟比赛,更多具有自娱自乐的性质,但基本的安全标准丝毫不能马虎。各地体育部门和协会组织,应加强龙舟竞赛规则的宣传和普及,引导群众增强风险意识。另外,龙舟翻船事故,也对公安部门的备案管理提出新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