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齐 放 实习生 李博昊)提高研发经费投入,培育引进创新引领型企业、平台、人才和机构,推行科技创新券制度……5月3日上午,记者从全市科技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我市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发挥好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增添新活力。
提高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
据了解,去年全市科技支出达4.13亿元。
今年,我市将加大投入,全市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将达到1.5%;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GDP比重要达到2%;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26%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6%;新培育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5家以上,新认定市级高新技术企业10家;新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家以上,新认定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家;新组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个,新备案省级众创空间1个;新培育5家市级以上创新型科技团队;年专利申请量达到1800件,专利质押融资总额达到6000万元。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省科技厅注册数量达到210家以上;支持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漯河市休闲食品协同创新中心”,支持漯河食品学院建设食品产业公共研发平台;强力推进漯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
推行科技创新券制度
“我市首次推行的科技创新券制度是一项普惠性政策,是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项目主要是对我市相关产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应用技术研究项目。评审发放的原则是‘宽发’,即只要符合申报要求就予以立项并发放科技创新券。”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科技创新券主要用于支持企业提升改造传统产业、发展战略新兴产业而开展的科研活动,以及与高校、科研院所和检验检测机构所发生的费用。
据介绍,我市科技创新券对符合资助企业的要求:一是在漯河市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二是企业科研条件具备“四有”,即建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拥有一定数量的研发人员,有一定的研发投入,开展有研发活动,近三年内企业自身应有项目立项、新产品、专利或标准、获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三是具有健全的财务机构,财务管理规范,无不良诚信记录。
另外,对于我市有研发活动的高校、科研院所、市级医院等公益事业单位,参照上述条件申请科技创新券。
据了解,科技创新券分为面额10万元、5万元、1万元、5000元和1000元五种,有效期为2年。符合科技创新券申领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以将相关申报材料报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单位可以直接报送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已申请漯河市科技创新券且项目已经完成的,项目单位可申请兑现。
“不过,与科技创新券评审发放的‘宽发’原则相比,兑现原则则为‘严兑’。”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只有项目完成,取得预期成果,并有相关的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才能兑现。所有申请兑现科技创新券的单位都应参与全社会研发投入年度统计。不参与年度调查统计的,不予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