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将
湖北省红安县一位90岁的老人,自退休后到武汉与女儿一起生活。今年4月25日,因沟通存在误会,女儿不得不带着父亲,从武汉赶到红安县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福利管理局进行社保年审。因办公楼没有电梯,她和家人、朋友只好抬着轮椅上的父亲,从楼梯爬到三楼。(《楚天都市报》)
老人之所以被费力地抬上三楼,是因为老人子女事前提出远程视频验证和将父亲送到社保年审点楼下进行年审的请求被工作人员一一回绝了。在这些工作人员的眼中,社保年审时当事人必须到现场这是规定,他们是按规章办事,谁也不能搞特殊,即便你已90岁高龄,且行动不便。
但问题是,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严格年审并不等于要如此折腾一位老人,更何况是由于自己把工作没有做到位,导致该升级的系统没有升级,该在一楼大厅设服务窗口的没有落实。
事件被曝光后,相关负责人的态度发生了180度大转弯,一边致歉,一边称将提高服务质量,争取对外地行动不便和年龄较大的老人,都能做到上门服务。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社保年审时当事人必须到现场这一规定,是为了证明当事人活着,避免冒领、骗领社保等情况发生。这是之前的规定,因为在过去,这是证明一个人活着的最直接证据,但如今,要证明一个人活着,有很多种方法,不一定非要当事人到现场。
在倡导“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服务理念的今天,很多业务足不出户,只要动动手指就能办理,红安县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福利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真该扪心自问——为何要这样折腾一位老人?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