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将
日前,广东东莞虎门一些家长反映,教育部门规定父母单方或双方户籍在虎门,但孩子户籍不在虎门的家庭,如果孩子想入读公办学校,必须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对此,虎门教育部门回应,该做法是因为此前提供虚假证明的人太多,也是为了堵住不法分子贩卖学位的漏洞。(《南方都市报》)
教育部门的回应简单粗暴,仅仅为了堵住一些家长贩卖学位的漏洞,就出如此下策,实属不该。一者,如何堵住家长贩卖学位的漏洞是学校的事,学校不该把自己的责任转嫁给家长,给家长增加负担。二者,做个亲子鉴定就能堵住漏洞吗?恐怕也得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对于一些神通广大者而言,弄到一份虚假亲子鉴定证明并非难事。
相反,这种奇葩规定是对个人隐私的侵犯。亲子鉴定是判断父母和子女之间是否具有血缘关系的鉴定,而孩子能否入学与父母是否亲生没有半点关系,只要是法律意义上的亲子关系就可以,即“亲生的”和“非亲生的”都有权享受义务教育,任何人无权剥夺。
教育部门真该扪心自问,在国家清理各种奇葩证明的今天,为何还会出现这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