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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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7日 星期

给消费品测评 戴上“标准笼头”


□李英锋

日前,有网友在挑选防晒衣时参考了一家第三方消费品测评网站,却发现该网站推荐的一款产品曾被曝光虚标防晒指数。近些年国内涌现出多家第三方测评平台,通过对产品测试评级,在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为消费者提供购物决策的参考。记者调查发现,目前第三方消费品测评机构鱼龙混杂,反而让消费者不知所措。(《工人日报》)

消费品测评是一种消费服务,属于消费监督的一部分,让“后消费环节”更完善。消费品测评平台的快速发展意味着消费体系的功能进步,意味着消费日趋理性。

然而,眼下消费品测评还处于一种自发生长的阶段,缺乏行业规范,没有门槛,几乎人人可评,测评平台芜杂混乱,测评质量良莠不齐。

另外,消费品测评也缺乏行业标准,不少平台自定测评标准,自定测评的方法和侧重方向,得出的结果往往迥异,有的平台利用自定标准乱下结论,故弄玄虚,哗众取宠,更有甚者,罔顾事实,发布掺水、虚假的测评报告。

消费品测评的种种乱象让消费者乱花渐欲迷人眼,不仅无助于消费者理性选择,反而会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消费品测评不同于普通的消费者评价。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也就是说,任何一名消费者都有权对相关商品、服务的品质、功能、消费体验等进行批评、评论,这种测评权是无门槛、无条件的。但消费品测评平台居于第三方的位置,这种消费品测评类似于一种对商品或服务的“鉴定”。所以,消费品测评应该具有规范性、严谨性、权威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消费品测评不能成为“乱评”,有必要给消费品测评戴上“法律笼头”“标准笼头”。

立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应该通过完善法律、出台细则或解释、制定行业规范等途径,明确消费品测评的性质、边界和法律后果,明确行业准入的主体资格、条件和门槛,明确测评的方法、范围和标准,明确退出机制、失信惩戒机制和“乱评”的法律责任,明确监管部门,用规矩约束规范消费品测评行为,保障测评的公平与质量,推动测评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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