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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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3日 星期

养猫莫影响他人生活


□李小将

买一套房,24小时开着空调,专门用来养猫,对于普通人而言,可能会觉得不可思议。近日,面对邻居投诉养猫扰民,湖北武汉一小区内养了7只猫的主人称:这是自己的权利。(详见本报昨日14版)

养不养猫的确是公民的权利,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禁止公民不准养猫。这名业主完全是在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虽然法律法规没有禁止不准养猫,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却明文规定,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显然,这名业主的解释又站不住脚了。

如今,城里养猫养狗的人越来越多,因猫和狗引发的新闻时常见诸报端。为了便于管理,有些地方出台了犬类管理办法,有些小区物业更是禁止业主饲养宠物,但争议从来就没有停止过。

在笔者看来,城市不像农村,大家一出门就是公共空间,无论如何,个体权利不应凌驾于他人之上,养猫养狗不能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必须有所自律和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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