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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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7日 星期

删除“不顾个人安危”凸显尊重生命


□王传涛

7月25日,提请审议的《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草案)》,将现行《条例》中“不顾个人安危”的表述删除,强调了对生命的敬畏和尊重,既肯定大义凛然、不怕流血牺牲的见义勇为,更鼓励、倡导科学、合法、正当的见义智为。(《现代快报》)

毫无疑问,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牺牲自己或是不顾个人安危成全他人、救助他人的善事,在主流价值观中不仅仅需要奖励,还需要整个社会去发扬。在“扶不扶”已成社会问题的当下,这是真正需要弘扬的正能量。

但是,关于舍己救人,我们看到了许多关于“最美”但代价惨痛的案例:见到有人坠楼,伸手去接,结果救人者身受重伤;见到有人落水,下水去救人,结果救人者溺水而亡……生命与健康是无价的,在不幸面前,许多伦理层面的问题无法量化比较,谁也不想看到更坏的结果,我们只能鼓励用最小的代价、最大的智慧去救助他人。

因此,近几年来,多地对于见义勇为条例中“不顾个人安危”的表述进行了删除。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对于“不顾个人安危”,并不是不再鼓励,而是更加鼓励依据自身情况、用智慧去营救、把代价量化到最小的见义勇为及好人好事。

对于超出自己能力范围之外的救助行为,有些时候,并不是越勇敢就越值得称赞,也不是越冒险,越值得表扬。两个命题之间,看似是悖论的关系,实际上最后却变成一则数学命题——做最少的减法,做最大的加法。救人,不再简简单单地依靠“热血”,而是要依靠“智慧”“技术”和“能力”。

一味鼓吹高风险的见义勇为,是鲁莽的道德绑架,也会让更多的人对这种高代价的正能量望而生畏。只有基于人道基础上的道德标准,在价值观越来越多元化的当下社会中,才会越来越被更多的人所接受,也才能慢慢成为整个社会的共识。因此,也希望能有更多的地方删除见义勇为中的“不顾个人安危”等表述,凸显对生命的敬畏与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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