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法治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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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0日 星期

房产冻结后将被拍卖 “老赖”终于服了软


8月6日,领到临颍县人民法院的结案通知书,被执行人杨某终于松了口气:“尽管房子没了,但还是谢谢法官,起码我心里踏实了,不再日夜烦心、躲债了。”

2016年2月,杨某与陈某通过房屋中介介绍,商定以31万元的价格购买陈某一套房屋,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杨某支付购房定金5万元后,与陈某约定先行办理过户手续,随后自己贷款付清购房款。然而,房子过户后,杨某违背约定,只支付给陈某10万元。在陈某多次催要下,杨某出具承诺书,承诺2016年底还清房款,否则房屋退还原告。

不料,杨某不仅没有履行承诺,还把房屋转卖给了他人,致使陈某钱、房两空。万般无奈下,陈某将杨某诉至法院。临颍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促成双方和解,约定杨某于2017年10月底前支付陈某购房款及违约金共计31万元。杨某未按期支付,陈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向杨某送达传票、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杨某未做任何回应。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及时对被执行人杨某进行财产查询,冻结了其一套房产。当执行法官告知将采取拘留措施,并将冻结房产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时,杨某再也坐不住了,立即表示要履行法律义务。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杨某当场履行10万元,并表示将其所住房屋抵偿给陈某,协助陈某办理过户手续。苑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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