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将
近日,多位市民向本报反映,每天晚上7点到9点,一些人到市区海河路与嵩山路交叉口旁的中银广场遛狗,带来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其他市民。(详见本报昨日04版)
喜欢养狗,本是属于个人一种兴趣爱好,每位公民都有养狗的自由,但任何自由都不可能不受限制,没有约束。同样,养狗也不例外。
狗和主人相处得时间长了,自然有了感情,不会咬主人,但对于陌生人而言,狗主人怎能打包票说“没事,这狗不咬人?”难道你的狗和陌生人也是朋友?近期全国多地发生的狗伤人事件还少吗?
有些人把狗当成家庭中的一员,像孩子一样对待,这本无可厚非,但话说回来,狗毕竟是动物,还是具有一定的兽性,遇到突发情况时,吼叫、扑咬等反应同样是它的本性,它不懂城市已经给它制定了规范,不知道自己外出时主人要给它拴上绳子,带好护具,更不知道有些公共场合它不能去。这些狗可以不懂,但狗主人不能不懂。从根本上来讲,人与狗之间的矛盾,实际上还是人与人之间的矛盾。
爱狗,就得学会遵守公序良俗、社会公德,出门时给它拴好绳,带好护具,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能去,这是对养狗人士的最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