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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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30日 星期

节假日酒店涨价不能没谱


□魏文彪

9月27日,记者查询发现四川稻城亚丁村内某酒店,休闲景观大床房入住价格为630元一晚,10月1日则为3575元一晚。据稻城县发改局提供的备案资料显示,该酒店在国庆期间备案价为1980元,实际挂网价高出近1600元,远超稻城县旅游旺季酒店单日房价涨幅不得超过备案价20%的规定。对此,稻城县发改局工作人员表示,溢价超过备案价格20%,不符合规定,已要求酒店方在一天之内整改。(《华西都市报》)

包括国庆在内的节假日期间外出旅游,许多游客遭遇过宾馆酒店“狮子大张口”的情况。游客节假日外出旅游原本就要花费不少费用,一些宾馆酒店“狮子大张口”涨价,不仅让游客的出游成本大幅增加,影响其心情,同时也是对消费者消费权益的损害。

节假日期间,旅游地游客数量多,宾馆酒店根据供求关系适当提高客房价格,并非不能令人接受。但是,一些宾馆酒店“狮子大张口”则有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与消费者交易应当遵循平等、公平的原则。而在节假日期间酒店客房“一房难求”情形下,市场已经无法发挥调节酒店客房价格作用,消费者无法经由行使消费选择权对酒店客房不合理涨价发挥抑制作用。

当然,节假日期间,有些连锁酒店管理较为规范,客房价格上涨幅度较为合理。但与此同时,不少酒店畸高涨价,将节假日当作牟取暴利的饕餮盛宴、欺客宰客的狂欢节,则是不应当出现的现象。这也表明,节假日酒店客房价格合理上涨,不能仅依靠酒店的意识自觉,而应由政府职能部门加强管理,予以规范。

具体来说,旅游地政府应当对节假日期间酒店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规定节假日期间酒店客房价格的最高上涨幅度,设置涨价“天花板”。同时,加大对于酒店定价行为的监督力度,开展明察暗访,在各个酒店张贴举报电话,发动游客与住客举报,对那些违反规定乱涨价的酒店实施处罚,以杜绝酒店“狮子大张口”畸高上涨价格现象出现,令广大游客的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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