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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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30日 星期

学校让家长执勤值得商榷


□张立美

“应学校及教育局要求,每天都要有家长陪同学校护导,所以每位家长都要轮值……执勤时间为7:40之前到8:00……”近日,天津滨海新区某小学在家长群里发布了这样一则通知。(据新华网)

学校强制要求家长轮流执勤,或者变相逼迫家长轮流执勤,这并不是个例。比如,合肥、日照等地都曾有小学这么干过。

从保障学生安全和校门口的交通通畅角度说,在每天的上学、放学时间段,确实有必要安排人员在学校门口进行执勤。但是,学校强制或者变相逼迫家长执勤,这显然没有道理。这在本质上跟老师要求家长检查、改正学生作业,安排家长监考、打扫学校卫生的做法一样,都是将学校、老师的本职工作、本职责任转嫁给了家长,扭曲了家校之间的关系,加剧了广大家长的焦虑心理。

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校门口的秩序,这是学校的责任和义务。学校校门口的执勤工作应当由学校雇用的保安、行政工作人员承担,而不是家长和老师。从这个角度说,学校安排家长执勤,就是给家长附加不属于家长的责任和义务。

学校为了保障学生人身安全,维护校门口秩序,安排家长执勤的初衷是好的。但这不能成为学校逾越家校关系的边界,学校应当承担起自身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安排保安、行政人员承担执勤工作,而不是转嫁给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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