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思平
继抓娃娃机、口红机、盲盒机、迷你KTV等娱乐机之后,又一种福袋机悄然出现在北京的一些商场里。但是,在福袋机“30元赢大奖”的口号背后,其实却是套路满满:不仅抽到的礼物往往都是不知名的廉价商品,就连在一旁“热心指导”的“粉丝”都是厂家派出的工作人员。(据《北京青年报》)
福袋机看上去似乎商机无限,实际上可谓套路满满。首先,抽奖者即便抽不中大奖,往往也有小奖,但这些小奖基本上是不知名的廉价产品,福袋机很可能沦为假货、山寨货的重灾区;其次,不少福袋机的工作人员当“托”假扮玩家,在福袋机周围转悠、宣称自己中奖,撺掇路人花钱抽奖;最后,福袋机里到底有没有其宣称的手机、平板电脑等大奖,还是一个谜。
事实上,假如福袋机真的能够抽到大奖,就很可能涉嫌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要知道,福袋机等娱乐机的运营属于游戏娱乐产业,受文化部门主管。根据文化部发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19条规定:“游艺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等游戏设施设备”;文化部《关于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则规定:“具有选定赔率、以小博大功能”的应认定为赌博机。以30元的花费抽取上千元的iPad等电子产品,带有以小博大的特点,很可能涉嫌变相赌博。因此,在福袋机投放前,文化部门从源头上就应加强审批管理。
反之,假如福袋机只是“挂羊头、卖狗肉”,拿大奖做诱饵吸引消费者,但实际上根本就没有放置大奖在机器内,那么同样是违法行为。这种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涉嫌“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现场演示、打折促销等方式误导消费者”,工商管理部门应该予以处罚。
可见,福袋机的种种操作不仅有悖于商业道德,而且很可能违反了法律法规。对此,文化部门和工商部门在监督管理中,都要予以高度重视,避免福袋机成为套路机甚至是赌博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