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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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30日 星期

大巴带菜被处罚 纠偏从认错开始


□屈 旌

近日,湖北一辆大巴车司机因乘客带萝卜白菜被罚款200元,当时的执法民警称“法律规定不能带货,青菜属于货物”。此事引发网友的关注和热议。1月27日,湖北高速交警发布通报称,违法事实认定证据不充分、法律依据不足,处罚失当,决定撤销处罚,暂停相关民警工作,并向当事人道歉。(据新华网)

这一处罚被大巴司机拍成视频曝光后,网友一看炸了锅。

没错,大巴车不能载货,但法律也明文规定,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从视频上看,该乘客所带的农产品,装了两个蛇皮袋,被妥妥地放进了大巴的行李箱,并没有超标。

为什么一个小处罚,激起如此大的反响?

一来,不少人出门都会带行李,那么行李和货物如何界定?怎样带才是合法合理?遭到不公正的处罚如何申诉?大家都想弄个明白;二来,大家希望法律不只是冰冷僵硬的条文,而是保障公平的力量。

快要过年了,不管是为了走亲访友,还是为了餐桌健康,老乡们带着点农产品上路,实在是太常见了。更何况现在还兴起了“反向春运”的潮流,这点萝卜青菜,或许就包含了对家人的关爱和祝福。而且,能不辞辛劳带着菜搭车,想来平日也是节俭朴实的惜物之人,如果连这样都要处罚,客运司机可能就会拒绝搭载带菜带肉的乘客,让老乡的出行之路更艰难。

本月初,丹江口市有一例执法令人印象深刻:货车司机驾车驶入禁行道路被查,得知要被扣分时掩面痛哭,交警询问之下得知,司机的妻子患了癌症,他担心自己扣分太多,无法驾车挣钱,家中生计无着。由于当天违法行为轻微,也是事出有因,交警最终选择批评教育和现场劝返。传到网上,网友感叹人生不易,更赞许法中有情,温暖人心。

如今,社会对执法人员有更高的要求,执法要精准有力,合情合理,有时也需要体恤民生,彰显关怀,体现专业性和规范化,杜绝任何形式的不作为,乱作为,滥作为。唯有“教科书式”的文明执法越来越多,法治阳光才能普照每一个角落,讲法守法才能成为内化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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