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晨阳
通 讯 员 崔丽君
春节将至,消费旺季也随之而来。1月29日,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辨别能力,健康理性消费。
参加活动要慎重
年末岁首,商家举办各种名目的年终答谢会,邀请你去参加免费座谈、讲座,然后还有礼品赠送或者邀请你参加免费旅游等,这些免费活动有可能会让你付出更大的代价,尤其是老年人一定要慎重参加。
购买打折商品勿冲动
节前商家各种打折促销活动层出不穷,消费者选择年货时,切莫被低价和促销广告冲昏了头,盲目消费。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选择证照齐全、有经营资格、信誉良好的商家,不要贪图便宜,在无合法经营手续或流动摊点上消费。同时,要理智参与“打折、购物返券、赠送、甩卖、积分返利”等宣传方式的促销活动,不要一味追求价格折扣,避免受到促销误导,冲动购物,做出超出消费能力和实际消费需要的购买行为。同时,也要警惕商家运用打折方式,变相弱化或免除消费者应该享有的权利。比如“打折商品不退不换”等,对于一些标明“处理品”的商品更要谨慎购买。
网购商品要防范交易风险
在网购时,尽量选择具有正规运营资质、信用评价高的网站和商家购买,下单时,尽量选择支付第三方担保支付或货到付款的商家,不要轻易直接转账给商家,防范交易风险。在春节期间网络购物选择无理由退货的消费者,应当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向网络商品销售者发出退货通知。七日期间自消费者签收商品的次日开始起算。并特别注意一些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
年夜饭预订慎防侵权
年夜饭一直是春节的传统保留项目,现在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到酒店吃年夜饭。消费者在预订酒店年夜饭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注意区别“定金”和“订金”,二者有本质区别;年夜饭一般是固定套餐,在挑选饭菜时,不要被花哨的菜名迷惑,尽量弄清每道菜的名称、内容、规格和价格。
慎重支付定金
春节期间看房、看车时,一些消费者在销售人员的极力推荐下,迅速支付了定金,后因商品房地点、户型、还款能力等因素,因机动车性能、型号等因素,与家人意见不统一而出现反悔退定金事件,但依据《担保法》,合同当事人单方违约,定金不能退回。建议消费者选购大宗商品前,要反复斟酌,然后可以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查阅相关知识,参考借鉴其他消费者意见,了解开发商、经销商的信誉,掌握拟选购的商品房或机动车相关信息后谨慎购买。
签订旅游合同看清条款
春节期间,不少市民选择外出旅游,在选择旅行社时,要查看旅行社资质和相关许可证是否齐全,还要考虑到其信誉度。要理性面对较低报价,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消费纠纷和麻烦。签订旅游合同前要仔细阅读旅行社提供的合同条款,缴费后及时索要发票和旅游合同。在旅游景点购物,要货比三家,理智购物,并向经营者索要购物凭证。
预订酒店要谨慎
春节假期,走亲访友必不可少,外出常需要住酒店。在你预订旅游城市住宿的酒店时,一定要确定好自己的行程是否会发生变化,预订酒店是否允许退订的问题,以及退订的时间限定。如果是在网络预订房间,要仔细阅读相关信息。避免预订费用不能退或不能全额退款的事情发生。一定要谨慎选择酒店,尽量选择信誉好的连锁酒店。
景区网络订票防“缩水”
在网络卖家购买景区门票,最好先与目的地景区对接,电话咨询清楚是否与该卖家有合作,合作的项目及收费标准等。关于兑票条件、消费项目、消费期限、退订限制等具体事项确认后再下单,避免与预订内容不符,影响行程。
最后要提醒的是,消费者在消费时,要记得索要正规票据,如发票、收据、消费明细等相关凭证。如发生消费纠纷,可先与商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