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查验住宿人员身份证件、对住宿人员进行实名登记是旅馆业经营者应尽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也是保障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必要措施。日前,市公安局顺河分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一宾馆不按规定对住宿客人进行登记。鉴于该宾馆此前曾两次因不按规定进行住宿登记被公安机关处罚,这一次,公安机关对该宾馆开具了万元罚单。
2月12日22时30分许,顺河分局民警在对辖区某精品酒店检查时,发现该酒店对8207、8217房间内两名入住人员未按规定登记住宿信息,而这已经是该酒店一年内第三次违法经营了。2018年3月6日,该酒店工作人员赵某因不按规定登记住宿人员信息被罚款300元;今年1月23日,该酒店负责人刘某因不按规定登记住宿人员信息被罚款300元。
不到一年时间竟三次违法经营,2月13日,顺河分局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九条和《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对不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措施的该宾馆罚款1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对不按规定登记住宿人员信息的该宾馆负责人赵某罚款500元。
赵予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