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广阔
开学第一天,在首师大附属中学大兴北校区等6所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周边,社区外值守岗亭、银行、医院、药房外都张贴了黄色标识。这是北京市大兴区清源路派出所在辖区内进行的首批“儿童安全屋”试点,今后,学生们在上下学途中遇到危险,都可以进“儿童安全屋”寻求庇护。(据《北京日报》)
在保护未成年人,尤其是幼儿园和小学阶段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问题上,学校和家庭承担了主要的责任。家庭有父母的保护,学校有老师、安保人员的保护,同时还有校园围墙与外界隔离所形成的一个相对封闭和安全的环境,这些都对少年儿童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
然而有一个问题日益引发社会各界的关注,那就是在家庭和学校的中间,即上学和放学的路上,如果没有父母家长接送的情况下,孩子们的人身安全如何得到保障?北京市大兴区目前正在辖区内试点的“儿童安全屋”公益项目正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
如果说家庭和学校解决了未成年人在家和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问题,那么“儿童安全屋”解决的就是未成年人上下学路上的安全问题,也等于是实现了未成年人从学校到家庭,从家庭到学校的“全环节保护”,能避免顾得了两头却顾不了中间的弊端。这对于那些没有时间和条件每天接送孩子上下学的家庭来说,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据报道,当地公安部门在对“儿童安全屋”的选择上十分严格。被选中的“儿童安全屋”,首先必须自愿承担保护儿童安全的义务,同时还要具备专业的保安力量,监控设施完整。而且为了更好地发挥“儿童安全屋”的作用,当地街道还为“儿童安全屋”配备了一批盾牌、抓捕叉等设备,提升安全屋的保护能力。对于入选“儿童安全屋”的单位来说,不但是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社会公益事业贡献力量的体现,有利于自身形象的树立,而且“儿童安全屋”是公安部门重点关注的对象,有利于自身的安全保障。
笔者认为,“儿童安全屋”作为保障未成年人不受非法侵害的一项探索和尝试,值得肯定。我们也期待在对这一制度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上,能够在全国更多地方进行推广,让更多未成年人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