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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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1日 星期

“人民币尊严”容不得亵渎


□樊树林

为规范人民币图样使用行为,维护人民币信誉和流通秩序,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对《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办法明确,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易耗品、票券等物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据新华社)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在我国的国民经济运行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权威地位神圣不可侵犯,正是基于此,国家不仅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法》,而且出台了《人民币管理条例》,通过立法对人民币实施有效保护。然而,由于国家到地方对人民币保护的法律宣传有所欠缺,再加上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孱弱,导致人民币图样在使用方面有“乱花渐欲迷人眼”之感。

比如:每年的清明节,许多地方的摊贩都会销售高仿人民币冥币;网上还有销售用人民币编制的生日锁,生意也挺红火;一些商场为促销,也会将优惠券印成高仿“百元大钞”……可以说,诸如此类的做法不仅既损害了法律尊严,还扰乱了人民币发行流通秩序。

其实《人民币管理条例》早就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和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而这次央行发布《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办法首次提出,禁止在祭祀用品等物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应该说是对人民币图样保护的升级,在执法方面更具有针对性和具体操作性。

“徒法不足以自行。”要真正将法律条例落到实处,第一,需要加大对人民币法律条文的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传媒工具,广泛宣传人民币的使用规定,让更多的人了解人民币的法律内涵;第二,应按照相关法律条例,对亵渎人民币行为进行处罚,而不仅仅局限于打击伪币;第三,银行部门应及时回收和更新损坏的人民币,要为残缺币的兑换提供方便条件;第四,尤其是个别商家利用人民币图样进行商业装饰、制作商业广告等方式进行促销的行为,必须给予重拳打击,让商家吸取教训,不要让他们心存侥幸。

人民币代表着国家的尊严和形象,既有经济意义,又有政治意义。“人民币尊严”容不得亵渎,人民币图样不乱用应成为社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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