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建磊
小区绿地变菜地、杂物乱堆乱放,小区环境变差……近日,市区淞江路天元明珠小区的居民,希望相关部门整治一下,给居民创造一个好的生活环境。社居委表示将协调成立业委会,让小区环境好起来。(详见本报昨日05版)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居住环境干净卫生,这是人之常情。一个小区脏乱差,有个别业主的不自觉,有物业公司服务不尽人意,但是,主要原因还是业主自治做得不到位。
业主要有自治意识、自治意愿,主动寻求小区自治。小区是业主的小区,不是社居委的小区。小区自治,既是业主的权利,也是业主的责任。但是,总有一些业主,出于这样那样的原因,不愿直面问题,不愿担起自己的责任。只是,逃避解决不了问题。别人帮得了你一时,帮不了你一世。事实也一再证明,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早晚会落空。小区环境能否干净卫生,归根到底还得靠业主,靠业主行动起来,把小区环境卫生等事项管起来。
不仅要有自治意识,还要有自治能力。小区成立业委会,只是自治第一步。要想处理好绿地变菜地、杂物乱堆乱放等问题,就要用好法律武器。用法律规范业主行为,不让好人吃亏,更不让“坏人”占便宜。通过一件件具体的事,赶走脏乱差,换来干净卫生,迎来美丽和谐。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只要业主主动自治、依法自治,就没有管不好的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