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沙澧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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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8日 星期

民宅改商用 须邻居同意


时下,民宅商用现象已不再是新鲜事,由此也产生了一些扰民现象:住宅楼里进出人员复杂,给小区保安、消防及公共设施正常运转带来困难。同时,周边居民失去了安静、整洁的居住环境,存在安全隐患。

民宅商用本身不符合规定,也不被法律认可,但却普遍存在。在这种状况下,如果商铺严重影响了业主的正常生活,业主可通过以下方式来维权。

一是业主可向业主委员会提出权利主张,通过业主委员会纠正商铺的不规范经营行为,通知出租房屋的业主对商铺给予相应的监督。二是业主可向物业公司反映商铺扰民等问题,由物业公司出面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向工商部门举报。如果以上方式不起作用,小区商铺又严重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业主可依据《民法通则》中有关相邻权的规定,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商铺与业主双方自行调解是最有效的方式,也是首选方式。据《物权法》规定,业主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除了遵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还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应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也就是说,民宅商用须征得邻居同意。因此业主如将民房改为商用,或出租为商用,以及租房商用,均应加强自律,讲究公德,切不可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共同维护住宅区的安全与安宁。

据《快乐老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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