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版:国内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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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6日 星期

若店方明知是问题车仍出售 车主可主张退一赔三
律师解读

有部分网友认为,该车主买的新奔驰车发动机漏油属于车辆质量问题,可以主张退一赔三。那么,按照相关法律和“三包”政策应如何处理呢?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的周浩律师称,对于西安女车主的情况,刚买的新车发动机出现问题,按照《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三包)规定“自车辆发票开具起60日内或3000公里内,发动机累计更换两次”才能允许退车。“这是店方的角度,但是该规定还有一条要注意,‘生产者应当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未经检验合格的家用汽车产品,不得出厂销售’,还得看发动机的问题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至于网友所说的要求退一赔三,周浩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如果销售之前,4S店明知涉事车辆是问题车,还将其销售给消费者的话,可以根据该规定主张三倍赔偿”。

周浩同时提醒,《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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