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 辉)6月12日下午一点半左右,在市区嵩山路与辽河路交叉路口,一名骑三轮车的老人闯红灯,与一辆汽车撞在了一起。
老人摔倒在地,他骑的三轮车侧翻。汽车右前侧的翼子板受损。
出了交通事故,附近执勤的交警跑了过来。路人纷纷上前帮忙,把老人和他骑的三轮车扶起来。所幸,老人身体无碍。
汽车司机郑先生也从车上下来,查看了一下自己汽车的受损情况。
“刚才问了一下修车店,受损的翼子板需要钣金和喷漆,大概得300块钱左右。”郑先生说。
交警对事故进行了调查:老人骑车通过路口时闯了红灯。
“我看见前面有个绿灯呀!”老人委屈地说。经过询问,原来老人是把右转绿灯看成了直行绿灯。
“大爷,下次经过路口时一定要看仔细,直行的话应该看正前方的直行红绿灯。”交警给老人讲了如何看红绿灯。然后,交警说,根据交通法规,老人闯了红灯,对此次交通事故应该负全责。
这时候,郑先生了解到老人平时收废品,挣钱不容易,生活比较困难。当即,他决定让老人赔偿一元钱。
此外,郑先生还叮嘱老人,以后千万不要闯红灯,生命是第一位。
为何索赔一元钱?
郑先生告诉记者,收一元钱主要是为了让老人吸取教训,今后注意交通安全。
“让他赔钱是让他知道闯红灯违反了交通法规,给我带来了损失。之所以是一元钱,是因为他年纪大了,生活不容易。”郑先生说,开车骑车都要文明礼让,安全从自己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