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隋唐时,有人专门开发商铺,盖好之后将其租出去或卖出去。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也可算是开发商。
有个叫窦乂的人就是其中的佼佼者。窦乂出生在陕西,很小的时候就死了爹娘,跟着舅舅一块生活。他舅舅是个公务员,住在长安城。窦乂先通过卖鞋、卖树等生意赚了一些钱,开始向房地产行业进军。当时长安西市有个废弃的化粪池,面积不小,有十几亩,闲置七八年了一直没人买。窦乂把它买了下来,雇人填平,在上面盖了20间店铺,租给波斯胡人做生意,平均每天可收几千钱的房租。再后来,窦乂听说当朝太尉李晟喜欢打马球,于是斥资70万钱买下一块地,又花30万钱把这块地建成一片马球场,送给了李晟。李晟很高兴,从此跟窦乂结成死党,有求必应。有这种靠山保驾护航,窦乂发得更快了,不到40岁就成了长安首富,人称“窦半城”。
古代的开发商还有一些是公务员、退休干部等,甚至官府自己就是开发商。比如在北宋,中央政府下面就有个专门搞开发的机构,叫作“修完京城所”。这个机构本来只能是修筑城墙和宫殿,后来城墙修得差不多了,宫殿也盖得够豪华了,就开始转型给中央财政搞创收。怎么搞创收呢?“修完京城所”向朝廷请示,划拨给他们大片地皮,他们在上面盖住宅盖店铺,盖好了,有的卖给老百姓,有的租赁给老百姓,给国库做了很大贡献。
但是,在古代做房产开发商却是很受鄙视的。原因是,从汉朝开始,传统中国一贯重农抑商,单靠造房子赚钱,会被大伙瞧不起。北宋初年有个人叫陶毂,据他描述,当时只要有人盖房子往外出租,大伙就说这人是市井小人,挣来的钱就叫“痴钱”,就是呆傻的意思。可见在那时候,连做房东都受歧视,更别说做开发商了。晚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