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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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9日 星期

法官巧调解 陈案得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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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过去这么久了,以为再也追不回来了,没想到法院还能帮我们追回,真是太感谢你们了!”申请人冯某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连声致谢。7月10日,源汇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冯某与杨某的借款合同纠纷案,这件历时多年的“骨头案”画上句号。

2012年10月18日,冯某与杨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权利人冯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杨某履行了部分义务,之后因没有能力,无法偿还剩下的欠款,法院也查证杨某确无财产可供执行,2015年5月27日,冯某向法院申请领取债权凭证。2016年11月27日,该案终结执行。

2019年6月19日,冯某因病去世后,冯某的儿子、唯一的法定继承人冯某向法院提出申请变更其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并提供了相关的证据材料。法庭重新立案执行后,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听证。在举行听证的同时,法官耐心做双方的执行和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杨某当场依照和解协议履行了义务。

陈戈 赵现伟

债权凭证

“债权凭证”是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的一种书面凭证。是指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的,由执行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发放的、用以证明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尚享有债权的权利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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