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对躲债的被执行人张某采取强制措施,张某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张某向赵某借款1.5万元,偿还1万元之后,剩下的 5000元及利息迟迟未还。赵某遂依据生效的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李晓光接到该案后,依法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并多次联系、催促张某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张某每次都表示会尽快找钱,把钱还上。口头上态度很好,却迟迟不见行动。执行法官耐心地做张某的工作,释法明理,讲解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张某推脱一段时间后,外出打工,不再露面,执行陷入僵局。
7月22日上午,执行法官李晓光得知张某在漯河市区某工地干活,迅速带领执行干警赶赴现场将其控制。张某见无可躲避,向干活的同事借了2000元还款,并承诺剩余的3000元及利息过两天再还。执行法官担心张某再次失联,遂决定将反复无常的张某带回法院作进一步处理。
在警车上,张某坐立难安,害怕被拘留影响名声,于是请求下车联系亲友借钱还款。经过张某半个小时的电话交涉,通过微信筹齐了下余的欠款及利息,并当场转交执行法官,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巩伟亚 赵军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