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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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1日 星期

拖欠工程款 扣车促履行


“这车辆是你本人的吧,把行车证拿出来,我们要依法扣押你的车辆,请你配合。”日前,在郾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高压下,被执行人拿出车钥匙,执行干警依法将被执行人的车辆扣押。

事情是这样的。陈某某在村里盖房,刘某某承揽了该房屋的屋顶彩钢工程及部分修补工程。施工完毕后,陈某某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剩余4.5万元工程款,刘某某多次催要,陈某某都以没钱为由,拒绝支付。刘某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诉至郾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被告陈某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刘某某工程款4.5万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陈某某并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刘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材料,并对被执行人王某某进行财产查控,查询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有存款并予以冻结,还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车辆。后经申请人提供线索,查到被执行人的车辆所在,多名执行干警立即出动,赶赴现场,对被执行人刘某某的车辆进行扣押,这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被执行人在车辆被扣押后,畏于执行威力,主动拿出现金履行案件款,案件顺利执结。

齐江涛 雷亚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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