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晚,在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祁卫东的调解下,一起楼上楼下邻居因房屋装修引发的财产损害纠纷案顺利执结,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
王某某家装修房屋,焦某某承揽其装修工程,因忘关水龙头导致漏水,造成在楼下居住的刘某某的房屋及屋内财产受损。刘某某诉至舞阳县人民法院,要求王某某和焦某某赔偿损失2万余元。
法院判决生效后,王某某和焦某某拒不履行。今年7月,刘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祁卫东依法向王某某和焦某某送达了相关手续并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王某某到庭后声称自己没钱没工作,家有病人,准备打工还钱。经查询,王某某银行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焦某某一直避而不见,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9月24日,执行干警得到线索:王某某有一辆电动四轮轿车停在其居住的小区楼下。祁卫东迅速带领执行干警对该车辆进行扣押,贴上封条并拍照留存后,带回法院作进一步处理。
王某某闻讯后赶到法院,祁卫东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王某某最终同意想办法筹钱履行义务。对自己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焦某某最终也同意尽快履行。
9月30日下午,双方当事人来到舞阳县人民法院,在执行法官祁卫东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件顺利执结。
巩伟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