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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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8日 星期

这司机真胆大 驾驶报废车“送气”

被交警查获的“送气”报废车辆。

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用报废车辆运送液化气,更是危险。11月6日,舞阳县交警大队在巡逻途中发现一辆“运气”报废车上路,将其查获。

当天15时许,舞阳县交警大队重监办民警在辖区深圳路巡逻时,发现一辆由南向北行驶、车身破旧的轻型普通货车,车头部位印着“送气”两个字。出于安全考虑,执勤民警立即拦停该车,进行检查。经查,该车前玻璃未粘贴检验标识和保险标识。通过系统对车辆车架号进行查询,显示该车于2014年9月后未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于2017年达到报废标准,属于报废车辆。

经向该车驾驶人王某某了解,该车只是偶尔用于运送液化气,平时很少上路,今天是由于外出办急事,才铤而走险,不顾交通安全,驾驶报废车辆上路,结果在返回途中,被巡逻的民警当场查获。目前,该车辆已经被强制报废,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魏鹏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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