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本地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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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5日 星期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漯河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对漯河市人民检察院东办案区功能用房音视频及电教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漯河市人民检察院东办案区功能用房音视频及电教设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漯采磋商采购-2019-221号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52万元整。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其磋商响应无效。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五、项目基本情况:音响、话筒、音柱、矩阵、会议主机、投影等(详细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

六、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的供应商。磋商时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原件。3.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竞争性磋商,磋商时请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磋商,磋商时请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4.供应商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以上(含)资质,磋商时提供有效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原件。5.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供应商应为独立供应商。

以上材料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原件、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现场备查,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封装在响应文件中。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lhjs.cn)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于2019年11月15日8时至11月21日18时,在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磋商文件,成功下载磋商文件方可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无效。2.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说明:本次招标实行资质后审,成功下载磋商文件不视为通过资质审查,资质审查环节在磋商开始时进行。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9日9时。磋商地点(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郾城区嫩江路工商联大厦九楼开标室)。

响应文件提交方式:详见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网公告。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十、本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十一、

采购人:漯河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河南省漯河市嵩山东支路9号

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丁先生 0395-2330511

集中采购机构: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采机构地址:漯河市黄山路25号

集采机构联系人:胡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5-3186516

十二、其他:本项目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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