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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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2日 星期

莫让电梯成生命“拦路虎”


□李小将

12月10日上午,家住市区大学路的陈女士给本报打来电话,称母亲突发疾病,可由于电梯太小,担架无法进入。无奈之下,他们只得将母亲背下楼。(详见本报昨日03版《担架无法进电梯》)

随着城市化发展,高层住宅越来越多,电梯也越来越普及。然而,由于很多电梯“肚量”太小,根本容不下救命担架,给救护工作带来了不小的麻烦,甚至“卡”住了抢救病人的宝贵时间。急救就是跟死神赛跑,近年来,因电梯无法容纳担架而耽误病人救治的事件,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

早在2012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住宅设计规范》,就明确要求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目的是解决一些患急性病或意外伤害需要担架转运的患者,方便抢救及转运。遗憾的是,由于该条规范并非是强制性要求,在实施过程中遭遇尴尬,不少开发商并未按规范照办。

高层住宅安装电梯,不仅仅为了居民上下便捷,还要兼顾病人的需求,考虑急救功能。因此,“电梯放不下担架”的现状,必须尽快改变。一方面,有关部门应对现行的住宅设计规范漏洞尽早打补丁,将担架电梯纳入相关部门验收时的刚性要求。另一方面开发商也应承担起社会责任,从居民生命安全考虑,尽量加大电梯容纳担架的空间。这样,身处高楼的住户突发疾病的时候,担架就能在电梯中使用,将病人安全快速地转移至楼下,从而赢得宝贵的救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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