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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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3日 星期

关停电梯不可取


□刘予涵

最近几天,家住市区交通路建新花园小区的居民颇为烦恼,因开发商与电梯公司的矛盾,导致电梯被关停,居民不得不来回爬楼梯上下楼。(详见本报昨日04版《电梯停运 出入不便》)

看了新闻报道,感触颇深。电梯突然被关停,业主不得不每天走楼梯,这能不让人心烦吗?

电梯之所以被关停,是因为开发商没有按照约定时间支付电梯尾款,加之电梯年检到期,电梯公司便对电梯进行了关停。在笔者看来,电梯公司这样做,除了出于安全考虑外,更是想给开发商施加压力,让其尽快补交欠款。

笔者想说,电梯公司与开发商之间有纠纷,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加以解决,不该以牺牲业主的利益来达到催款的目的。因为小区的4部电梯都在使用中,关停电梯必然导致居民出入不便。

电梯事关业主切身利益,随意关停不是小事。笔者以为,不管是什么原因,保证电梯正常运行都应放在第一位。至于开发商和电梯公司之间存在的矛盾纠纷,双方应理性解决,而不应该置居民利益不顾,让业主平白无故跟着受罪。事情的结局还算圆满,在有关部门的介入下,电梯恢复正常运行。最后,希望不要再出现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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