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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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3日 星期
开封市通许县一食品厂欠我市一食品厂货款不还
两地法院联手 “硬核”执结案件


近日,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赴开封市通许县强制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在通许县人民法院和当地警方的鼎力协助下,执行干警们克服重重困难,终于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160余万货款未付

引发买卖合同纠纷

2018年初,原告漯河某食品公司和被告河南省某食品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根据合同约定,当月成交货款应于次月月底全部结清。2019年1月底,双方对账后,被告还欠原告货款共计160余万元。经多次催要,被告始终不还。无奈,漯河某食品公司一纸诉状将河南省某食品公司起诉到了源汇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源汇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数额和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本案中,被告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已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判被告河南省某食品公司支付原告货款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被告仍拒绝履行。于是,原告向源汇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对此无动于衷,承办法官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并讨论制定了强制执行方案。

异地强制执行遇阻

两地法院通力合作

日前,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一行13人驱车来到开封市通许县,对这家企业进行强制执行。通许县人民法院的两名干警协助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一起进入该企业,决定用货物来抵押货款。就在工人搬运货物时,被执行企业鼓动近百名不明真相的群众围堵大门、阻挡装车。

面对突发情况,执行干警冷静面对,迅速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汇报,省高院领导进行统筹部署,开封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开封市中院相关领导指示通许县人民法院全力做好协助。

很快,通许县人民法院院长王生禄、副院长杨文珍来到执行现场,同时调度县公安局三个中队和法院50名干警协助执行。在此期间,通许县人民法院干警全程协助,维持现场秩序,配合承办法官做当事人的工作。凌晨一点半,被执行企业当场履行25万元货款,下余款项双方当事人也达成了还款协议。子夜2点,源汇区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安全撤离执行现场。

此次异地执行,通许县人民法院和当地警方的支持配合,使源汇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干警真实感受到“全国法院一盘棋”的温暖,有力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切实维护了法律尊严。

陈 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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