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半,一女青年公厕内手机被抢。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发现竟是一男子男扮女装进行持刀抢劫。2019年12月25日,犯罪嫌疑人陶某被市公安局顺河分局提请逮捕。
2019年12月14日凌晨1时40分许,顺河分局接到报警:一女青年在辖区一公共厕所内被抢劫。民警迅速赶赴现场。报警人于某告诉民警:“子夜1时40分左右,我在公共卫生间方便时,一个中等身材、围着围巾、留着长卷发的中年妇女,手里拿着一把水果刀,进卫生间用水果刀对着我的脸,啥话也没说,就把我的手机抢走了……”
此案引起该分局党委的高度重视,局长栗魁立即部署,要求尽快破案。
随后,该分局警务队组织精干警力开展侦破工作。根据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民警对案情进行分析研判,结合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法熟练等情况,分析犯罪嫌疑人很可能有犯罪前科且作案时故意伪装。民警通过追踪犯罪嫌疑人逃跑路线,划定了侦查范围和方向,组织开展排查工作。
2019年12月17日17时,该分局警务队负责人杨国锋和中队长宋建伟在排查中发现,在某建筑工地打工的男子陶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将其控制,后在其租住处发现了作案工具和于某被抢的手机。
经调查,54岁的陶某自1994年以来,曾4次因盗窃、抢劫、强奸被判处有期徒刑。2019年12月14日凌晨,陶某身穿女子衣服,头戴假发,用围巾遮挡面部,在市区寻找作案目标。看到于某进入公共厕所后,立即持刀尾随,将其手机抢走。
2019年12月25日,犯罪嫌疑人陶某因涉嫌抢劫被市公安局顺河分局依法提请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查证中。
赵予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