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天地
本版新闻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2020年1月3日 星期

邻里纠纷案久拖不决 检察官出手成功处置


“感谢你们为我讨回了公道。”近日,一位老人在其家人的陪伴下,举着一面写有“公正执法,清正廉洁”字样的锦旗来到召陵区检察院,紧紧拉住办案干警的手,脸上写满感激之情。

2017年7月,被害人王某(72岁)因邻里纠纷与邻居邓某某发生冲突厮打,致使多处肋骨断裂(法医鉴定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本就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却因种种原因,被推至两年多之久而迟迟不能结案。期间,犯罪嫌疑人未曾支付被害人王某医药费,也没有赔礼道歉。被害人王某一家苦闷无助,在亲朋好友面前“抬不起头”,无奈曾多次到相关部门上访申诉无果。

2019年1月,该案由公安机关移送至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吕永认真阅卷后发现,该案存在诸多问题,导致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为了使这起久拖不决的案子得到妥善处理,承办人吕永决定该案不走退补程序,由检察机关直接补充证据、开展侦查实验,对全案证据进行复核。

正值数九寒天,吕永带领科室干警冒着严寒,数次深入案发现场,不厌其烦地一次次做现场模拟示范,走访案发现场的邻居和小区保安,从打斗声音的传播范围、证人住所离案发中心的距离、证人的反映及行动速度,作了两次侦查实验,同时,结合全案现有证据,一举否定了关键证人证言的证明能力。

因为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为了防止当事人之间相互串供,吕永将科室干警分为三组,从自然逻辑和案件细节入手,对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及证言进行了复核和重新制作,案件事实最终水落石出。

2019年3月,召陵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邓某某提起公诉。日前,召陵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判处被告邓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赔偿受害人王某某各项费用1.2万余元。这也就有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赵会立


上一篇  下一篇
豫ICP备0501590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181101
Copyright© 2002-2018 漯河日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6.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