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艳敏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大家,在置办年货时,不仅要理性消费,还要擦亮眼睛。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食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明商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消费者选购前应仔细查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另外,要注意食品的生产日期或失效日期,以及食品的色泽,鲜艳好看的食品不一定就质量好。
这位负责人还说,市民在置办年货时,还要多留个心眼。如今市场上的绿色食品越来越多,一些所谓的绿色食品却用非绿色材料来包装,大家在挑选时一定要看准。最后,还要防范商家不良推销。一些销售人员热情推销的打折食品,很有可能是过期后二次加工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