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植树节最早由美国的内布拉斯加州发起。1872年,美国著名农学家朱利叶斯·斯特林·莫尔顿提议在内布拉斯加州规定植树节,动员人民有计划地植树造林。当时由州长亲自规定每年4月的第三个星期三为植树节。为表彰莫尔顿的功绩,1885年州议会正式规定以莫尔顿的生日4月22日为每年的植树节,并放假一天。
据联合国统计,现在世界上已有50多个国家设立了植树节。由于国情和地理位置不同,植树节在各国的称呼和时间也不相同,如日本的“绿之日”,以色列称“树木的新年日”,缅甸称为“植树月”,冰岛称为“学生植树日”,印度称“全国植树节”,法国称为全国树木日,加拿大称为“森林周”。
中国的植树节由凌道扬和韩安、裴义理等林学家于1915年倡议设立,最初将时间确定在每年清明节。1928年,国民政府为纪念孙中山逝世三周年,将植树节改为3月12日。
新中国成立后的1979年,在邓小平提议下,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将每年的3月12日定为中国植树节。1984年9月,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七次会议通过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总则中规定:“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从而把植树造林纳入了法律范畴。晚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