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是个会意字。其甲骨文的右边是一只手(又),左边是一块肉,中间的小点,则表示肉块粘连的血滴。整体字形意在表示,上古先民用刚刚宰杀的鲜肉献祭于祖宗神灵;金文省却了表示血滴的小点,却在下方增加了一个代表供桌或祖宗牌位的“示”字,强调了献祭的主体和方式;小篆秉承金文,形体美观,构形更为匀称;楷书缘此写作“祭”。
“祭”的本义指用肉块供献祖先神灵。说到“祭”,人们一般会认为与悼念逝者、缅怀先祖、祭奠神灵有关。
比如清明墓祭。墓祭也叫扫墓,是清明亘古不变的主题。据《汉书·严延年传》载,严氏即使离京千里也要在清明“还归东海扫墓地”。至唐代,墓祭遂成为社会的重要风俗,朝廷还发政令将民间墓祭固定在清明节前的寒食节。宋以后,寒食与清明合一,墓祭便由寒食扩展到清明。古时,清明祭祖扫墓,人们要扶老携幼到墓地,修整坟墓、培添新土、清除杂草,再将食物供祭在祖先墓前,然后进行祭拜。清明扫墓传承至今,已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此外,在祭扫对象上,人们不再仅仅只是祭奠自己的先祖和亲人,还包括祭奠为国捐躯的革命先烈以及中华民族的祖先(如黄帝、炎帝),其思想内涵更为深远。
又比如民俗之祭。流传较广的祭灶,是中国百姓对灶神的信仰。还有祭月,早在夏商时就有祭拜月神的习俗。至周代,每逢中秋夜都要举行迎寒和祭月。民俗之祭还有不少,如祭河神、祭山神、祭蚕神、祭社神等。
“祭”与“祀”同义,只是古人对两字做出分别:“天神称祀,地祇称祭”,意谓祭祀天神称“祀”,祭祀地神称“祭”。现代汉语中,“祭”“祀”常常连用。
据《西安晚报》